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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3-19 数据编号: 780622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2025年亭湖区便仓镇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2025年亭湖区便仓镇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2025年亭湖区便仓镇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盐城市亭湖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同意2025年亭湖区便仓镇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亭政服投资【2025】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富民社区、明亮村、金陈村、西团村、思源村、地塘村、民权村、新陈村  
2.1.2建设规模:现计划实施约665户农村生活污水单户收集治理和部分污水收集管道建设工程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7653836.39元
2.1.4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运维服务期共计 5 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5年内确保管网及设备完好运行)。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15日,竣工日期:2025年6月14日
2.1.5 其他: 质量标准:合格。所有设备质量等级均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技术性能及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所有施工项目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运维服务达合格标准,确保实施项目建成后5年运行状态良好。                                                                       
2.2招标范围:约665户农村生活污水单户收集治理和部分污水收集管道建设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本公告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E3209020002000047001001
2025年亭湖区便仓镇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工程
约665户农村生活污水单户收集治理和部分污水收集管道建设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下述3.1.1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2.2.其他要求:
3.2.2.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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