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温州龙湾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饮用水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温州龙湾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货物名称
数 量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期
交货地点
饮用水
380ml约3898872瓶;1500ml约178528瓶,共计约407万瓶(该数据为一年预估采购量,具体采购量按照订单为准)
详见第五章
投标人应于收到订单24小时内按照采购订单规定的交货方式将货物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货并搬运
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
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⑤投标人具有国家瓶装饮用水的厂家生产证书、QS认证证书,提供的产品具有卫生防疫部门的检测报告,投标时提供上述内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被列入浙江省机场集团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03月20日 09时00分至
2025年03月24日 17时00分,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 500.00 元整,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