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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3-19 数据编号: 780646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王竹垦区养殖尾水治理项目一标段(北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王竹垦区养殖尾水治理项目一标段(北片)施工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城市大丰区海茂渔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大丰区。
2.2建设规模:
(一)水工建筑物:1~2#生态坝、曝气池生态坝、闸站、溢流坝、复河箱涵、1~6#箱涵;
(二)生态治理工程-曝气池;
(三)生态治理工程-生物净化池,完成招标人提供的报价汇总表、施工图纸及资料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具体以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造价约1362.869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120日历天,验收合格后免费运维3年(电费除外)。
2.5质量标准: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1.2 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自2020年1月1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20年1月1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及以上规模工程的施工业绩。
注:上述类似及以上规模工程是指:单项施工金额合同额不少于200万元的养殖池塘尾水治理或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工程。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1.4.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市大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3.1.4.2 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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