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沂经济开发区承德路(神井大道-贵州路)工程 已由 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以 新经开审[2024]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沂经济开发区承德路(神井大道-贵州路)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新沂市。
2.1.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神井大道至贵州路段,长约0.5公里,宽2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污水管网、强弱电综合管沟、交通等。
2.2 招标范围: 新沂经济开发区承德路(神井大道-贵州路)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3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4 本标段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实际施工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
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 同一项目批文、 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其他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 项 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 (苏信用办〔2018〕 23 号)。
3.5 投标人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3.5.1 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 ”或“ 信 用江苏”网站公示( “信用徐州 ”公示地址:
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信用报告 需在 “ 信用徐州 ”和 “ 信用江苏 ” 网站进行公示( “ 信用徐州 ”公示地址 :
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 show_ list)。
3.5.2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并在“信用报告概要 ”页面上加盖“新沂市信用报告备案专用章 ”(备案地点:新沂市市府路 37 号经济发展局信用办,咨询电话 0516-67025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