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前河东、后河东一期安置房建设项目室外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前河东、后河东一期安置房建设项目室外配套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前河东、后河东一期安置房建设项目室外配套设施工程已由曲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曲招核【2023】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曲周县广厦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曲周县广厦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590.202082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前河东、后河东一期安置房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安置房占地面积43472.56平方米,建筑面积142879.19平方米。 本次室外配套设施工程涉及前河东、后河东安置房建设项目的商业部分S10#、S11#、东大门的土建及安装工作,室外工程绿化、铺装、景观、围墙及配套给水、强弱电气、供暖、雨污水和箱变基础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建设地点: 曲周县 。
2.1.1计划工期: 200 日历天。
2.1.2质量标准: 合格 。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590.202082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
3.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 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