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鹤山市五条连接线(市政道路)工程PPP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公告内容:鹤山市五条连接线(市政道路)工程PPP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1. 询价条件
鹤山市五条连接线(市政道路)工程PPP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采购进行公开询价。
2. 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2.1. 项目概况: 鹤山市五条连接线(市政道路)工程PPP项目中单位工程:
2.2.
(1) 乡道竹禾线(Y086)至县道大圣线(X561)连接线工程概况:路线全长2.095km, 路基宽 24.5m。总投资 11035.184万 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 7655.841万元。
(2)国道 G325 至 S270 连接线工程概况:路线全长3.155km, 路基宽 24.5m。总投资为9728.57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5943.623万元。
(3)省道 8272 至广珠铁路鹤山站连接线工程概况:路线全长 3.65 km,路基宽 28.5m,总投资为 15171.88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9744.99 万元。
2.3. 询价内容:鹤山市五条连接线(市政道路)工程PPP项目中乡道竹禾线(Y086)至县道大圣线(X561)连接线工程、国道G325至S270连接线工程(一期)项目及省道S272至广珠铁路鹤山站连接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详见询价文件。
2.4. 服务地点: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008号。
2.5. 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取得备案证明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许可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服务本采购项目的相应资质。
3.3. 服务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两年内同类工程项目的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6. 履约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
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