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市西秀区新场河水库等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安顺市西秀区新场河水库等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项目已由安顺市西秀区发改局以西发改函〔2025〕1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顺市生态环境局西秀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安顺市西秀区新场河水库等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地点: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
项目规模:完成安顺市西秀区新场河水库、西秀区岩腊乡芦坝水库、西秀区东屯乡梅旗村梅旗组集中饮用水源、西秀区轿子山镇虹龙村徐家庄集中饮用水源及西秀区旧州镇邢江村平寨组集中饮用水源等 5 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治、标准化建设及应急防护措施建设;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3373.0000 ;
合同估算价(万元):2730.0000 ;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
招标内容: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设计服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概算,以及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完善该项目的后续服务);
(2)测绘:项目建设区域绘制1:500(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地形图;
(3)施工: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设计施工图所含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 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测绘资质: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测绘资质证书(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1)设计负责人需具备给水排水或给排水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2)测绘负责人需具备规划与测绘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