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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3-20 数据编号: 7819667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江苏江山鼎项目四期住宅排水工程(雨水)工程采购公告

南通江山鼎项目四期住宅排水(雨水)工程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南通江山鼎项目四期住宅排水(雨水)工程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南通江山鼎项目四期住宅排水(雨水)工程
1.2 采购单位
中国宝原投资有限公司集采中心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4 采购项目概况:
江山鼎项目总用地面积为8.6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6.72万平方米,绿化率33.5%,容积率2.38.江山鼎项目四期住宅总建筑面为20880.04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为13255.72平方米,其中小高层建筑面积7676.07平方米,多层住宅面积5579.65平方米。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7?1一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江山鼎项目四期住宅排水(雨水)工程,施工内容是负责项目雨水管线、雨水井、与原主管道衔接等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及清单所设工程内容。
2.2 服务期限:
自双方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服务结束止。
2.3 服务地点:
江苏南通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等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近三年内(2022年3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应具有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在50万以上小区室外配套工程类似业绩;
3.供应商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确定成交供应商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供应商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供应商应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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