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液碱药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石家庄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液碱药剂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招标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2025年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液碱预估用量7000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 计划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每批次供货时间及供货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 交货地点: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其他:
(1)中标人数:招标人确定排名第
一、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分别按本项目招标总量的60%、40%签订合同。
(2)中标价:两名中标候选人均按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总价、单价作为中标价签订合同。如第二中标候选人拒绝按照第一中标候选人价格签订合同的,则顺延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第
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均拒绝签订合同时,招标人与第一中标候选人按招标总量的100%签订合同。如评审后仅有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该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按招标总量的100%签订合同。
(3)供应顺序:第一中标人优先供应第一个月,第二中标人供应第二个月,两家单位每月交替供应(例:4月由第一中标人供应,5月由第二中标人供应,6月由第一中标人供应,7月由第二中标人供应,以此类推),第二中标人在供货期内,供货累计至预估总量的40%后停止供货,由第一中标人完成后续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为具有本招标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企业;
资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