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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3-20 数据编号: 782118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荷源段)


 招 标 公 告
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荷源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荷源段)已由黎发改审批字(2024)16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招标人为黎川县荷源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黎川县荷源乡陈家村、炉油村、资福村。
2.2招标范围: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内容。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覆盖耕地面积约0.45万亩,重点实施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排设施提升、田间道路改造、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
2.3招标控制价:9587015.35元。 
2.4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2.5计划工期:215日历天,预计2025年04月15日开工,2025年11月 15 日;(具体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检验与评定质量合格等级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资格等级由招标人根据工程规模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要求在招标公告中确定;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黎川县农业农村局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7)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代表证或法人代表证明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人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建造师须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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