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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3-21 数据编号: 7828539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湖南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能源中心主要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标段一(离心式冷水机组)澄清答疑公告

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能源中心主要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标段一(离心式冷水机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25年2月28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湖南省机场管理集团官网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规定时间截止,本次招标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招标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招标答疑文件为准。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如下:
 
一、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
1、问题一:招标文件第一章 1.2.8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所采购设备的深化设计、制造、供货、安装、调试、初验、检测、试运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配合各阶段验收(含节能、环保)、配合联调联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详见招标文件设备清单和技术规格书;本项目共划分六个标段,其中标段一负责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能源中心主要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各标段内部技术牵头协调,不另行计取费用。 疑问:对于本标段离心式冷水机组的安装内容或者安装部分工程量清单明确。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2、问题二: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条,类似业绩,类似业绩的考核要求:4类似业绩的考核要求: R中标通知书; R合同协议书; □验收资料; R其他采购方出具的使用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以及答 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 疑问:现阶段总包项目逐年增多,大部分项目没有经过代理机构公开招投标,没有发中标通知书,再者部分项目具备多方盖章的验收资料,无采购方出具的使用证明,建议两者采取其中一项即可。建议改为:4类似业绩的考核要求: □中标通知书; R合同协议书; R验收资料或其他采购方出具的使用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
答复:业绩证明材料以同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公开招标工程提供)、合同文件、采购方出具的使用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以及澄清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为准,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订的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文件的为准。
 
3、问题三: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2.1
(2)技术评审:技术指标(40 分):
(2)电机为直接驱动叶轮的传动方式,电机采用永磁同步电机,提供产品画册截图证明的计4分,不满足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计 0 分; 疑问:众所周知,冷水机组电机为直接驱动模式是普遍成熟的技术,旨在提高主机运行效率,减少增速齿轮带来的机械损耗;同样,对于不同厂家采用不同的电机形式,确保冷水机组整体运行高效;本条评分条款要求提供产品画册截图证明,经过市场调研发现,针对本次招标参数符合且样册上注明电机采用永磁同步电机的仅且仅有某力品牌一家满足,涉嫌量身定制,存在唯一性、排它性。依据:附图某力品牌公开发行的样册:详见附件。建议改为:
(2)电机为直接驱动叶轮的传动方式,蒸发器采用降膜式蒸发器提高蒸发效率同时减少冷媒充注的计4分,要求提供制造商书面承诺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等证明文件,不满足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计 0 分。
答复:原“电机为直接驱动叶轮的传动方式,电机采用永磁同步电机,提供产品画册截图证明的计4分,不满足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计 0 分”修改为“电机为直接驱动叶轮的传动方式,提供产品画册截图证明的计4分,不满足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计 0 分”。
 
4、问题四: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2.1
(2)技术评审:技术指标(40 分):
(5)节流装置采用电子膨胀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的计4分,不满足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计0分; 疑问:不同冷水机组制造商采用不同的节流方式确保其整体温度控制精确,高效节能;也可以响应招标方要求非标定制节流装置采用电子膨胀阀,对于各个不同厂家的标准产品基本具备第三方检测报告,对于非标定制项目检测报告上并未体现。本条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唯一佐证材料明显存在偏向性,涉嫌为某品牌量身定制,存在唯一性、排它性。 建议改为:
(5)节流装置采用电子膨胀阀,提供制造商出面承诺并加盖制造商公章证明的计4分,不满足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计0分。
答复:原“节流装置采用电子膨胀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的计4分,不满足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计0分”,修改为:“节流装置采用电子膨胀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或制造商出具的技术承诺书(加盖制造商公章),满足上述要求计4分,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计0分。”
 
5、问题五: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2.1
(2)技术评审:技术指标(40 分):
(7)采用绿色变频器,谐波畸变率<5%,0.95≤功率因数的,提供产品选型报告证明的计 4 分,不满足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计0分; 疑问:不同冷水机组制造商具备经过AHRI认证的冷水机组选型软件并输出选型报告,报告上同样也会体现不同的信息,而变频器的谐波畸变率及功率因素并不是主要信息,各个厂家产品选型报告上不一定体现,本条评标办法要求提供产品选型报告作为唯一佐证材料明显存在偏向性,涉嫌为某品牌量身定制,存在唯一性、排它性。 建议改为:
(7)采用绿色变频器,谐波畸变率<5%,0.95≤功率因数的,提供制造商出面承诺并加盖制造商公章证明的计4分,不满足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计0分。
答复:原“采用绿色变频器,谐波畸变率<5%,0.95≤功率因数的,提供产品选型报告证明的计 4 分,不满足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计0分”
修改为“采用绿色变频器,谐波畸变率<5%,0.95≤功率因数的,提供产品选型报告证明或第三方检测报告的计 4 分,不满足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计0分”。
 
6、问题六: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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