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原水所2025年度盐酸购置项目(第二次交易)
原水所2025年度盐酸购置项目(第二次交易) 采购邀请书
原水所2025年度盐酸购置项目(第二次交易)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x施工 R货物 x服务项目采购活动,采用邀请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原水所2025年度盐酸购置项目(第二次交易)
1.2项目编号: XJ-2024-WZ-0069
1.3采购人: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 /
1.5资金来源:R自筹资金 x财政资金 x其他:
1.6最高限价: 439200.00
1.7采购项目概况: 原水所2025年度盐酸购置
1.8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 个标段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采购内容和范围: 原水所2025年度盐酸购置,预计为915吨
2.2项目工期:x计划工期 R交货期 x服务期为 合同生效之日至2026年6月30日止,或至实际采购货物的结算金额达到暂定合同总额时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自订货通知发出之日起1日内到货,并开箱/试运行验收合格(如果供货要求包含安装、调试,则应为试运行验收合格);2026年6月30日后或实际采购货物的结算金额达到暂定合同总额后,二者以先到者为准,甲方发出的订货通知无效。
2.3地点:x建设地点 R交货地点 x服务地点位于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指定地点(广州或佛山)
2.4质量要求:x施工质量要求 R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x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详见技术要求
2.5其他:R安全目标如下: 详见技术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x
(1)供应商应当具备 / 资质
x
(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 / 资格条件。
x
(3)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 )
x
(4)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 )
R
(5)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是拟响应提供货物的制造商或是拟响应提供货物的最终制造厂家(最终制造厂家理解为拟响应提供的货物必须在供应商的生产制造车间装配、检验出厂)(需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或是拟响应提供货物的经销商,如果是经销商,应具有拟响应提供货物中主要货物相应授权证书(盐酸)货物的授权证书。
2.若制造商参与响应该项目,需提供有效的危化品生产许可证;若是经销商参与响应该项目,则需提供有效的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3.如果拟响应提供货物的制造商和经销商同时响应,则只采纳制造商的报价响应。
4.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的:
(1)盐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和
(2)盐酸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产品必须包含食品添加剂盐酸。(原件扫描件)
5.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运输车队必须同时具有:①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有第8类危险货物运输)和②提供运输服务的车辆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含有第8类危险货物运输)。注:
(1)若投标人的运输车队为自有的,须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
(2)若投标人的运输车队为租赁的,必须同时附上有效的《租赁合同》;
(3)若投标人授权经销商运输,须同时提供投标人与经销商的授权关系证明材料。
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