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开展矿业权人矿山地质、生态环境恢复与监测情况综合评估项目公告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开展矿业权人矿山地质、生态环境恢复与监测情况综合评估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251-CG-250318161、SXZB-250364311JNF643/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开展矿业权人矿山地质、生态环境恢复与监测情况综合评估(采购项目编号:JNC251-CG-250318161、SXZB-250364311JNF643/01),已由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以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2025]第一次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谈判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根据保德县自然资源局文件要求,经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2025〕第1次集体讨论研究,同意委托第三方单位编制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使用情况、土地复垦计划及验收、矿山环境保护修复监测等方面的《综合评估报告》。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编制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编制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使用情况、土地复垦计划及验收、矿山环境保护修复监测等方面的《综合评估报告》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
2.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土资源局及甲方编制要求,编制完成后组织专家评审,并向保德县自然资源局备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验收或评估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
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