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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3-21 数据编号: 7830123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四川秸秆静态好氧高温发酵堆肥示范点建设运营服务比选公告


比选公告  泸州市龙驰投资有限公司拟对秸秆静态好氧高温发酵堆肥示范点建设运营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现邀请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活动。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 选 人:泸州市龙驰投资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秸秆静态好氧高温发酵堆肥示范点建设运营服务。
3.项目概况:建设秸秆静态好氧高温发酵堆肥示范点2个,处理秸秆约1300吨,堆肥 648吨,其中石洞街道顺江村堆肥200吨,双加镇大冲头村448吨。
4.资金来源: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
5.比选编号:LCTZ2025-001。
6.比选范围:比选申请人中选后在石洞街道顺江村、双加镇大冲头村建立堆肥点,从集秸秆开始并利用秸秆静态好氧高温发酵堆肥到成品销售的全过程整包服务,以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及秸秆处理能力。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 技术、商务要求”。
7.采购预算:含税299376.00元。
8.运营期限:具体时间自比选人交付比选申请人运维管理服务之日起起算,直至秸秆(约1300吨)完全处理。 
9.运营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10.标包划分:1个标包。

二、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可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可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可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可提供承诺函);
6.比选申请人与其他比选申请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
7.比选申请人对是否存在受到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有效期内)以及认定次数进行承诺(提供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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