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预公示)柯城区衢化街道塔坛寺村省级全民健身艺培中心——海绵城市改造项目
1.招标条件
柯城区衢化街道塔坛寺村省级全民健身艺培中心—海绵城市改造项目已由衢州市柯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柯发改审可研〔2025〕8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除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外,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100%,项目业主为衢州市柯城区衢化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衢州市柯城区衢化街道办事处,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500万元,工程概算12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该项目新增雨水口 910个,雨水蓄水回用池约1座;新建排水管道3172米,检查井384个;透水铺装改造面积约 9800平方米,道路提升改造约5970平方米,道路破除恢复560平方米;新增下沉式绿地约1870平方米;电缆上改下700米,新增回水处理设备1 套;配置检设备、抽水泵等海绵设施设备;及其他相应配套的零星工程。建设地点:衢州市柯城区衢化街道塔坛寺村。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景观绿化工程、标识系统、海绵城市、道路改造工程等。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万元。
2.3施工总工期:90个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2)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委派;
(4)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成员具有约束力。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单独或再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