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夏邑县曹集乡人民政府夏邑县御河北路(纵一路—G343)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夏邑县曹集乡人民政府夏邑县御河北路(纵一路—G343)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夏邑县曹集乡人民政府,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夏邑县曹集乡人民政府夏邑县御河北路(纵一路—G343)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商工程〔2025〕042号;项目编号:夏财采招-2025-20;项目代码:2501-411426-04-01-866911
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夏邑县曹集乡,本次建设路段西起纵一路,东至G343,规划红线宽度为 30m,道路全长约 300m,路线整体呈东西走向;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6.招标范围及内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7.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8.质量要求:合格;
9.项目规模:御河北路(纵一路—G343)道路红线宽度为 30m,道路全长 300m,新建沥青路面结构。本次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
10.招标控制价:控制价4498423.48元。
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12.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评审的方式;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不含临时)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查询结果为准);
专职安全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4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4.投标人财务要求: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年份不足的,从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5.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本工程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信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