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管廊及配套完善项目-化工四路管廊(通四路至建新厂区)及供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管廊及配套完善项目-化工四路管廊(通四路至建新厂区)及供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管廊及配套完善项目-化工四路管廊(通四路至建新厂区)及供热工程已由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沧港经批字【2023】0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临港兴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临港兴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26133.47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269.044032万元,建设规模: 沿化工四路北侧建设工业管廊,以化工四路管廊通四路处为起点,建设至建新厂区;同步建设供热管线架空于管廊上,总长度约为557米。建设地点: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 钢结构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3.5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专业) 执业资格;? 提供在投标单位(2025年01月-2025年03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6 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3.7 1.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以开标当天评委现场查询为准;2.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
(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候选人;3.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以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80%计取;付费主体:由中标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