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试剂耗材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扬州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20240711
项目名称:扬州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C包气体,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壹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C包供应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包括钢瓶气相关经营许可)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4日 至 2025年03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方式: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登记报名,同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报名资料,否则不予接受报名。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HZC-20240711
2、项目名称:扬州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试剂耗材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平均折扣率最高限价100%,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C包气体,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6、合同期限:壹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