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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3-24 数据编号: 784565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淮安市淮阴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淮安市淮阴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二期工程(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淮安市淮阴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淮安市淮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淮发改投资〔2024〕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淮安市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债、专项债及区级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淮安市淮阴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二期工程(EPC)(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阴区境内。
2.1.2建设规模:翔宇北道-漓江路-新长铁路合围区域,面积约2.08 km2;盐河-翔宇北道-漓江路-新长铁路合围区域,面积约2.35km2;安庆路-淮河东路-纽泰格路-盐河合围区域,面积约1.26 km2;纽泰格路-淮河东路-宁波路-盐河合围区域,面积约1.32 km2;G233-淮河东路-宁波路-崔大洪合围区,面积约2.73 km2,完成以上区域的测绘、清淤、排查、检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采购、施工等以上道路管网工程,具体实施范围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上要求。
2.1.3合同估算价:约8200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335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7865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其中,设计开工日期: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施工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2.1.5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各阶段设计均须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和批准,达到省、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方案要求,同步解决市政道路、居民小区及企事业单位办公区积涝、排口整治问题;
(2)采购质量标准: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3)施工要求的质量要求:合格,开挖、非开挖修复工艺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小区施工过程中破坏的路面、管网、绿化、照明、监控等设施予以不低于原标准恢复。
 2.2招标范围:
翔宇北道-漓江路-新长铁路合围区域,面积约2.08 km2;盐河-翔宇北道-漓江路-新长铁路合围区域,面积约2.35km2;安庆路-淮河东路-纽泰格路-盐河合围区域,面积约1.26 km2;纽泰格路-淮河东路-宁波路-盐河合围区域,面积约1.32 km2;G233-淮河东路-宁波路-崔大洪合围区,面积约2.73 km2,完成以上区域的测绘、清淤、排查、检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采购、施工等以上道路管网工程,具体实施范围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上要求。
中标人负责完成包含但不限于上述部分的EPC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责任期内的保修养护等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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