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董浜镇镇中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新民佳园二期地块归并移位小区基础设施配套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公告
董浜镇镇中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新民佳园二期地块归并移位小区基础设施配套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董浜镇镇中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常熟市数据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常数据投备〔2025〕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东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常熟市东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苏州金正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董浜镇镇中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新民佳园二期地块归并移位小区基础设施配套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市董浜镇新民村
2.1.2建设规模:用地规模约27亩,涉及归并住宅约56户,基础设施配套。(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1100万元,含设计费、工程设备材料采购费、施工费及相关配套服务等所有费用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含设计、采购、施工):770日历天;
其中: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22日
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10日(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工程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6月30日
2.1.5其他:
(1)设计范围:完成全部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设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满足业主要求,确保能通过图纸审查部门的审核。承包人完成设计任务后,发包人将对该设计成果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由承包人修改,修改后仍无法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施工范围:依据施工图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及管理、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3)采购:包含货物及材料采购及管理,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产品。货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和技术规范、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4)其他:中标人需负责并委派专人确保施工各阶段的报批、评审、验收通过。招标范围内的各专业专项工程,具体按招标人要求编制确认后的施工图为准。如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不再实施某部分内容或者施工图不包含某部分内容时,相应费用在结算时扣除,承包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可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等实施对项目施工的总管理、总协调、总验收、总交付。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设计、道路、管道铺设、路灯、交通设施、绿化景观、相关配套工程及相关材料、设备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