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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3-24 数据编号: 784701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陕西麟游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资格预审公告

麟游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DRYZB(2025)020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麟游县
一、招标条件
本麟游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麟游县城镇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施工一标段:南坊新城南坊小学西侧冲沟新建 3.0*2.0m钢筋混凝土箱涵55 米,使用消力坎、铅丝石笼护砌、坡面植草等措施防冲固土等;武家沟搬迁点铺设DN500-DN800混凝土管道274米排至凤凰路等;南坊小区南侧新建2.0*1.5m排水渠214米等;南坊搬迁点DN6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356米,DN4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1034米等。施工二标段:在官坪新区水眼沟铺设浆砌片石水渠482米;在老城区青莲路铺设DN5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524米、DN3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232米,新建检查井27座,双箅雨水口12座;青莲东路0.4*0.4盖板渠1560米等。施工三标段:桑园新村沿村内道路两侧新建0.4*0.5m 混凝土排水渠855米;庙沟C25片石混凝土护坡853米等。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麟游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施工一标段;
(002)麟游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施工二标段;
(003)麟游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施工三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麟游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施工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
2、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提供近6个月(2024年09月-2025年02月)社保缴纳证明、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
4、企业及项目经理近三年(2022年03月01日至今)至少分别完成过一个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指工程规模≥450万的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完工证明资料为准,业绩须真实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申请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以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时间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6、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申请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指2022年03月01日至今)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 shu.court.gov.cn 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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