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市蓝田县水务局(本级)蓝田县安村镇龙村供水保障工程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蓝田县安村镇龙村供水保障工程等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0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XMZB2025-009
项目名称:蓝田县安村镇龙村供水保障工程等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95,63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蓝田县安村镇龙村供水保障工程等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蓝田县安村镇龙村供水保障工程等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
(4)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8)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