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卫辉市铁路西及周边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卫辉市铁路西及周边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311-410781-04-01-389924,招标人为卫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卫辉市铁路西及周边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
2.2项目编号:卫交采2025GZ014号;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卫辉市铁路西及周边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项目共设置排水管(渠)17道,分别编号A~Q渠,排水管(渠)总长12056.74米。项目顶管下穿京广铁路2处、下穿专用铁路1处、下穿G107 3处,管道下穿S307 1处。
2.4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6本项目总预算金额:52342877.48元;
其中施工标段预算金额:51824877.48元(第一标段:37088768.61 元;第二标段:14736108.87 元);
监理标段预算金额:518000.00元。
2.7建设地点:新乡市卫辉市;
2.8标段划分:3个标段,其中施工标段为2个标段,监理标段为1个标段。
一标段(施工):主要建设内容为:A—D编号4道排水管渠总长5056.14米,顶管下穿专用铁路1处,下穿京广铁路1处,下穿G1071处,管道下穿S3071处;
二标段(施工):主要建设内容为:E—Q编号13道排水管渠总长7000.6米,顶管下穿京广铁路1处,下穿G1072处;
三标段(监理):本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9工期要求:
一标段(施工):365 日历天;
二标段(施工):300 日历天;
三标段(监理):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10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2资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