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永久、临时使用林草地咨询招标公告
【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永久、临时使用林草地咨询】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永久、临时使用林草地咨询已由保定市行政审批局以保行审水建〔2024〕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城区水系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城区水系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永久、临时使用林草地咨询。 2.1.2建设地点:保定市满城区、莲池区、清苑区。 2.1.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通过对金线河河道清整,扩挖等措施增大过水断面,满足30年一遇排涝标准,河道治理总长度为17.8km,以及完成河道相关配套达标建设。此项目涉及保定市满城区、莲池区、清苑区三个行政区。 2.1.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获得主管部门批复止。 2.1.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满足招标人需求,并通过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2.1.6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为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提供永久、临时使用林草地报告编制及相关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丙级(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2024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信誉条件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4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小型或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林业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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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3-25 09:00至2025-03-3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