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11-2025-03-203(HB203225T90852))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京浦口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就南京浦口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度所需橡塑保温管及其配件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批文: /
2、建设单位:南京浦口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3、标段名称:南京浦口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度所需橡塑保温管及其配件采购及相关服务
(本次采购使用方包含南京浦口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及南京浦口自来水有限公司,成交人需分别与两家单位签订合同。本项目所有成交人在供货期内向两家单位供货的总金额不超过本次招标的预估总金额,请供应商自行考虑。)
4、采购范围:橡塑保温管及其配件(详见清单)。
5、采购最高限价: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660376.40元,具体明细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投标总价及投标货物每种规格的单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不进入详细评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其代理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
2、供应商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从2022年1月1日至今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近两年(2022年及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提供2020年3月1日至今与本次招标货物类似的供货业绩,
提供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提供合同首页、金额页和签字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供应商是采购代理单位或者与采购代理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