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集团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期)3标段混凝土采购公告
公告标题: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期)3标段混凝土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 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期)3标段 混凝土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期)3标段混凝土采购已落实,混凝土采购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用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认真核对,当出现不一致时,以系统报价为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闵行区、奉贤区、徐汇区和浦东新区境内,西起女儿泾/千步泾,东至徐浦大桥,涉及堤防长度约109千米。实施加高加固堤防59.47千米,堤身填筑19.06万立方米,新建支河桥梁2座,改建水文站1座,新建防汛屋1900平方米,新(改)建口门4座,新(改)建巡查通道和防汛通道10.48万平方米,新建绿化工程22.40万平方米,配套防汛闸门及排口恢复、标志牌、堤防视频监控系统以及相关附属设施等。
(2)招标内容:C20、C40混凝土7780.9立方米,详见物资报价表;
(3)交货地点: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期)3标段施工现场需方指定地点(具体以实际沟通地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产品生产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以上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确保所供应的混凝土的质量符合项目的使用要求。报价人必须建立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或提供近3年内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若出具近3年2022年至2024年内至少有3个中交或四航局的供应混凝土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优先考虑。
(6)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