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环境水务建设有限公司总平景观工程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成都环境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总平景观工程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
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现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公开谈判,诚邀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成都环境水务建设有限公司总平景观工程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成都环境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
1.5 项目概况:/。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采购沥青混凝土,具体内容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2.2 计划交货期:暂定6个月,具体交货期与采购人工期保持一致。成交人按采购人通知分批交货,每批次货物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址。
2.3 交货地点:淮州新城环保产业园。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谈判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或销售本次采购货物资格的企业;
(2)财务要求:近3年(2021年-2023年或2022年-2024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连续亏损,证明材料为:响应函;
(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证明材料为:响应函;
(4)类似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沥青混凝土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为: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5)其他要求: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报价,不要求提供授权。
3.2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