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市通州区202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城北小流域(一期)综合治理项目监理资格后审公告(二次)(重发公告第1次)
南通市通州区202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城北小流域(一期)综合治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南通市通州区202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城北小流域(一期)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南通市水利局以通水利农〔2024〕3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省级补助及区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中央补助22.25%,省级补助27.75%,区财政配套50%。项目法人为南通市通州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工程处,招标人为江苏禹和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江苏禹和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炜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港北村及进鲜港村。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本项目开展整治的河道共4条(段),分别为:三总河、四总河、五总河、八总河8.521km,对以上河道部分水土流失严重地段进行木桩防护、林草措施。项目措施包括工程措施、林草措施和保土耕作等部分。
(1)工程措施包括:河道整治长度8.521km,木桩防护单面总长度8.534km。计划新建排水涵共计13座。
(2)林草措施包括:林草面积20540m2,其中草皮护坡4175m2,草籽护坡16365m2,乔木1110株。
总投资金额:800万元;
总工期:22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2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合同工程。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南通市通州区202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城北小流域(一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建设监理工作;对应建设投资金额:800万元;相应监理费用概算金额:20.20万元。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含缺陷责任期12个月)共:590天。电子制作文件统一按225日历天填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