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5-3-26 数据编号: 786807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贵州普安县罗汉镇三岔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竞争性谈判公告
1、项目名称:普安县罗汉镇三岔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2、项目编号:GZGC-招-2503-34
3、项目序列号:GZGC-招-2503-34 
4、项目联系人:胡瀛
5、项目
联系电话:19385858585
6、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7、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建设地点:普安县罗汉镇戈汆村河沟组、大地组、大洞组。
(2)总投资额:333.69万元(其中建安费282.48万元)。
(3)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为普安县罗汉镇戈汆村河沟组、大地组、大洞组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及规范化建设(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界碑、界桩、警示牌、围网等环境保护设施,明确地域界限并予以公告)。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完整的跟踪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5)招标范围:采用全过程跟踪审计方式对项目进行审计。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人为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对应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对应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殊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2、驻现场人员需具备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证。
9、获取谈判文件信息: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