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5-3-27 数据编号: 786945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新疆阜康市三工河乡大泉中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告

阜康市三工河乡大泉中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康市三工河乡大泉中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阜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阜发改投资〔2025〕4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阜康市三工河哈萨克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2025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阜康市三工河乡大泉中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建养殖区主干柏油路2公里,路宽6米;养殖区内新建面积600平方米粪污堆放场1座,堆放容量800立方米;提升完善污水处理设施1套,村庄内铺设绿化带滴灌带(DN25聚乙烯PE80)50公里,维修村庄内道路1500平方米,维修污水管道1500米,配套附属设施等。
2.1.1 建设地点: 阜康市三工河乡
2.1.2 建设规模: 新建养殖区主干柏油路2公里,路宽6米;养殖区内新建面积600平方米粪污堆放场1座,堆放容量800立方米;提升完善污水处理设施1套,村庄内铺设绿化带滴灌带(DN25聚乙烯PE80)50公里,维修村庄内道路1500平方米,维修污水管道1500米,配套附属设施等。  
2.1.3 工程投资额:421.00万元;
2.1.4 计划工期:123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05月01日,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08月31日);
2.1.5 标段划分: /  
2.1.6 其他: /    
2.2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3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 / 项类似项目(业绩);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过 / 项类似项目(业绩)。
其他要求:              
3.4 财务要求:近3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或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满一年的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不满一年的需提供财务报表。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 年,指2021年起至2023 年止或2022年起至2024年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信誉要求:
3.6.1 信誉基本要求:
(1)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 年,指 2022 年 04月17 日起至2025年 04 月 16 日止。
(3)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
3.6.2 信誉其他要求: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具体要求: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 年,指 / 年 /月 / 日起至/年 /月 / 日止。
(2)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诉讼和仲裁情况是指与履行下述合同有关及本款项要求的法律败诉。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不纳入本项目评审。包括:
□施工总承包合同         □专业承包(分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