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年度广告及文印制作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2025年度广告及文印制作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2025年度广告及文印制作服务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涪陵污水处理厂。比选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满足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涪陵污水处理厂日常宣传、安全教育以及提升员工素质和企业形象等需要,对广告类产品进行设计、制作、安装等服务。
2.2比选范围: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涪陵污水处理厂2025年度广告及文印制作服务,服务期内总费用不超过20.00万元。
2.3服务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3.2投标人须提供建近三年内(2022年3月26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合同金额在12.00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及其他证明资料(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图、完工效果图等)复印件);
3.3投标人须满足第五章“服务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12月-2025年2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3.5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
(1)至
(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