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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3-27 数据编号: 7876326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福建市区部分路段人行道海绵化改造(列东片区沿街店铺雨污分流改造及人行道海绵化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公告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区部分路段人行道海绵化改造(列东片区沿街店铺雨污分流改造及人行道海绵化改造项目)已由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明发改审批【2024】2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三明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福建卓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三明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市区部分路段人行道海绵化改造(列东片区沿街店铺雨污分流改造及人行道海绵化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三明市三元区;
2.3计划总投资:工程投资估算6500万元,其中建安费为5303.5万元;
2.4建设规模:市区部分路段人行道海绵化改造(列东片区沿街店铺雨污分流改造及人行道海绵化改造项目),含江滨路、列东街、新市北路、东新一路至五路,涉及人行道路面、地下雨污水系统、井盖、园林绿化改造,涉及海绵城市总投资约6500万元;
2.5服务期限:工程建设周期15个月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周期: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24 个月)结束之日止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关键节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中“服务周期”
2.6项目管理目标:
2.6.1本项目投资控制目标:满足相关规定,经委托人认可的概算范围内;
2.6.2本项目进度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2.6.3本项目质量目标: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管理规定,满足相关规定及招标人要求,勘察设计阶段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勘察设计规范要求,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监理阶段符合相关工程监理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合格标准;
2.6.4本项目安全文明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2.7招标范围:

(1)工程勘察:本项目实施范围内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初步和详细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2)工程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视频方案)及概算。

(3)工程监理:包括施工实施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建立项目监理规划和实施方案、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信息和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工程验收策划与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竣工资料收集与整理、工程质量缺陷管理,档案移交等。

(4)招标代理:组织本工程施工招标的招标文件编制及开标、评标、定标工作,协助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向委托人提交本工程招标代理的有关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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