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东花园3、4、7、8、10幢107、207号部分物业(1楼90平方米、2楼721.39平方米)公开招租项目项目公告
竞争性谈判公告
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90号金东花园3、4、7、8、10幢107、207号部分物业(1楼90平方米、2楼721.39平方米)出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年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90号金东花园3、4、7、8、10幢107、207号部分物业(1楼90平方米、2楼721.39平方米)公开招租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编号:04-17-04E-2025-D-A05141),招租方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项目批复已落实,已具备招租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一、 招租内容
1.1项目名称:2025年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90号金东花园3、4、7、8、10幢107、207号部分物业(1楼90平方米、2楼721.39平方米)公开招租项目。
1.2项目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90号金东花园3、4、7、8、10幢107、207号房(1楼90平方米、2楼721.39平方米)。
1.3项目租赁期限:本项目租赁期限为4年,招租方可提供2个月免租期,供承租方用于场地清理、修缮工作等。承租方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取得2个月免租期。
1.4招租范围:2025年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90号金东花园3、4、7、8、10幢107、207号房1楼90平方米、2楼721.39平方米,房屋面积1楼部分为90平方米,2楼部分为721.39平方米。
1.5物业概况:2025年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90号金东花园3、4、7、8、10幢107、207号部分物业(1楼90平方米、2楼721.39平方米)公开招租项目,该物业权属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具体使用面积以现场双方实测确认。本项目标的物签订合同方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1.6※特别说明:
1)租赁范围:场地用途仅用于作为商业、办公场所,承租方不得对房屋及空地进行改造。场地内禁止明火,禁烟,谢绝餐饮、工厂及生产、销售、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用途;同时租赁期内承租方自行负责消防安全及设施配套,且相关消防安全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由承租方对此进行承诺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按附件1、承诺函)
2)本项目为2025年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90号金东花园3、4、7、8、10幢107、207号部分物业(1楼90平方米、2楼721.39平方米)公开招租项目,租赁期租金报价每月单价下限为:23434.75元/月,租赁期内租金单价每两年递增3%,承租方租赁期租金单价报价不得低于招租方设定的租金下限,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同时报价应提供相应的承诺函(按附件1、承诺函),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承诺函的,报价予以否决。
3)租赁标的物水电原则上由承租方自行到电力、自来水公司申请独立电表、水表,如若申请无法通过,承租方自行安装水电分表,安装或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我方的同意,再由承租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承租方负担。电费在电表读数的基础上增加12%的线损与我方结算。水费按照分表读数摊分我方代垫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等费用进行结算。租赁期内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等因使用房屋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缴付,不纳入租金中。由承租方对此进行承诺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按附件1、承诺函)
4)合同期内,招租方或承租方若提前3个月告知对方申请提前退租,均不视为违约。
5)承租方在签订本合同后30日内须向招租方支付2个月的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备注: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具体网址链接: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二、 ※资格条件
2.1※承租方须满足以下资格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