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然之城水生态综合治理项
自然之城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景观工程
补充文件
补03号
一、本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说明、工程量清单已调整,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说明、工程量清单、图纸,请各投标单位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相关栏目自行下载。
二、本项目调整后的最高投标限价为1509.5391万元,招标标准预算价下浮8%。
三、本项目调整后的招标标准预算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陆佰叁拾肆万叁仟伍佰捌拾贰元整 (¥1634.3582万元),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陆拾捌万元整(¥68万元)(不含税)。
四、本项目调整后的风险控制价为:招标标准预算价下浮28%作为风险控制价(1197.49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