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方舟创园彬州新型化工产业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期)(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方舟创园彬州新型化工产业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期)(二次)已由彬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303-610427-04-01-316709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彬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彬州市新民高端能源化工园区内;
2.2 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75亩,总建筑面积 29211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包括标准化生产车间(甲类仓库、生产车间、维修车间与五金库房等)及配套的总变配电站、消防控制室、门房、仓库、罐区、室外设备区、污水处理、循环水、总图厂区及道路绿化、管廊、地下管道、室外管线工程、循环水、消防水、污水处理等设施及附属配套工程等。;
2.3 项目投资总额:220848916.72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220848916.72元);
2.4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方舟创园彬州新型化工产业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期)(二次);标段编号: E6104003516ksg7d5ql6001;标段类型: EPC;;
2.6 招标范围:标段1:项目占地面积75亩,总建筑面积 29211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包括标准化生产车间(甲类仓库、生产车间、维修车间与五金库房等)及配套的总变配电站、消防控制室、门房、仓库、罐区、室外设备区、污水处理、循环水、总图厂区及道路绿化、管廊、地下管道、室外管线工程、循环水、消防水、污水处理等设施及附属配套工程等。;
2.7 其他: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不低于1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