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国家高新区国际医疗园(西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裕华路监理招标公告
保定国家高新区国际医疗园(西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裕华路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定国家高新区国际医疗园(西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裕华路监理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统筹解决 ,出资比例为 百分之百 ,招标人为 保定市国康医养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保定国家高新区国际医疗园(西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裕华路监理;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保定市东部,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际医疗园西区,裕华路(东三环~天润街);3.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各类管网,其中污水管线2305米、雨水管线2494米、给水管线1655米、中水管线1707米、热力管线1422米、通信管线 1550米、电力管线1510米及其他配套设施(不含燃气工程);4. 本项目投资额:约10080.5万元5.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并出具施工图设计等所有成果文件,并通过相关审批手续;施工工期:自设计完成后300日历天内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的期限:从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并办理接收证书起24个月;6.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7.质量标准:合格;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完成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的工程监理服务工作:保定国家高新区国际医疗园(西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裕华路的设备采购和安装、施工阶段及调试和试运行、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各阶段全部监理工作,包含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安全生产监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等。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认定结果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1个同类业绩,拟派项目总监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 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3-28 09:00:00 至 2025-04-03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下载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