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25年光照镇东方红社区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5年光照镇东方红社区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已由晴隆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对晴隆县2025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指标的批复、晴乡振领〔2025〕2号、2503-522324-04-01-559018 (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晴隆县光照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衔接补助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光照镇东方红社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①砖砌单户四池净化系统59座、砖砌三联户四池净化系统64座、75m3三格式钢筋混凝土化粪池2座、100m3三格式钢筋混凝土化粪池1座;②DN110PVC住 户连接支管7530m、出户DN110PVC管沉水弯头251个;③沟槽切缝1989m、沟槽路面开挖恢复605m2;④0.35m2庭院集水池251座;⑤格栅井106座;⑥圈舍改造20个;⑦道路修复,8cm厚级配碎石基层4250m2、15cm厚C25混凝土面层4675m2;⑧φ700污水检查井29座;⑨DN300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 (HDPE)618.00m。
总投资:457.7万元;
标段合同估算价:457.477113万元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