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市政公司-芜湖市镜湖区中心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PPP项目绿化专业分包-公开招标项目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公司
芜湖市镜湖区中心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PPP项目
芜湖市镜湖区中心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PPP项目绿化专业分包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公司芜湖市镜湖区中心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PPP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芜湖市镜湖区中心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PPP项目绿化专业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BM006179HXCGFA250319001)。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标段(包)编号:BM006179HXCGFA250319001
标段(包)名称:芜湖市镜湖区中心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PPP项目绿化专业分包
*招标内容及范围:劳务分包暂定范围:白金湾,东方龙城湛露苑,百蕊山庄,张家山领秀城,世茂滨江花园翠铂湾,香樟城市花园,美加印象,滨江住宅的绿化工程(具体以实际施工范围为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绿化拆除及恢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以竣工/完工时间计)有绿化工程相同或类似工程施工已完工承包业绩。
(4)财务要求:需提供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注:本工程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