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营劳务外包服务
采购公告
泗洪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营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1.1 采购项目名称:泗洪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营劳务外包服务。
1.2 采购编号:BRR24-ZB3-ZB-020-031。
1.3 采购单位:淮安同方盐化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 项目概况:拟选聘一家服务商针对
泗洪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营岗提供劳务外包服务。
1.7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1.8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1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 采购范围:为泗洪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供人力支持服务,配合采购人工作安排及时完成采购人要求的承包范围内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3 服务地点:
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水厂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2.4 服务标准:
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采购人的相关要求。3. 供应商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人力技术支持服务或岗位外包服务);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
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采购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应答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