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丰台区地铁九号线花乡站造甲村土地一级开发项目FT00-1516-6031、FT00-1514-6039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1#住宅楼等29项)-小市政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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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地铁九号线花乡站造甲村土地一级开发项目FT00-1516-6031、FT00-1514-6039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1#住宅楼等29项)-小市政工程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北京市丰台区地铁九号线花乡站造甲村土地一级开发项目FT00-1516-6031、FT00-1514-6039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 已由 北京市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丰台发改(核)〔2022〕58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北京跃泰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为 新村街道造甲村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丰台区地铁九号线花乡站造甲村土地一级开发项目FT00-1516-6031、FT00-1514-6039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1#住宅楼等29项)-小市政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北京房修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荣广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丰台区地铁九号线花乡站造甲村土地一级开发项目FT00-1516-6031、FT00-1514-6039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1#住宅楼等29项)-小市政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88500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450 (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新村街道造甲村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143 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室外自来水、中水、消防水管道及其附属配件、配套井室等构筑物;室外雨水、污水管道及其配套设施、井室等构筑物;室外弱电管道及其附属配件、配套井室等构筑物;隔油池、化粪池及配套设备设施;雨水调蓄池及配套设备设施;施工范围内障碍物破除、外运等。
2.6其他 给水工程最大管径DN200;中水工程最大管径DN150;雨水工程最大管径DN700;污水工程最大管径DN400。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 / 年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