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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3-28 数据编号: 7891490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河南东方锅炉城发环保装备有限公司德州绿能项目出渣机、刮板机碳素钢材原材料询...


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河南东方锅炉城发环保装备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对河南东方锅炉城发环保装备有限公司德州绿能项目出渣机、刮板机碳素钢材原材料询比采购进行询价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东方锅炉城发环保装备有限公司德州绿能项目出渣机、刮板机碳素钢材原材料询比采购
2.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1299022
2.3送货地址:河南东方锅炉城发环保装备有限公司
2.4采购范围:详见附件《德州绿能项目出渣机、刮板机碳素钢材原材料采购物项清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发出通知后3日内完成。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和采购文件要求,供货时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
2.7质量保证期:一年,以合同期限内最后供应的一批产品为准(如合同到期,产品质保期自动顺延至质保期满)
2.8报价要求:
2.8.1采购限价:本次采购总金额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26117元,响应人报价不得超出采购最高价,否则被视为无效文件。
2.8.2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结算以入库数量(检尺计算)为准,钢板以整张交货、型材管件以整根交货
2.8.3响应人根据市场行情进行合理的报价,报价为含13%增值税、运输、包装及包装材料费等一切费用,投标文件有效期从响应人提交投标文件至项目执行结束。。
2.8.4代用规则:详见附件《DCE.Z3005-2021 材料代用规则》
2.8.5超交比例:详见附件《金属材料超交比例规定》
2.9合同主要条款:
2.9.1签订合同且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剩余10%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质保期一年)。
2.9.2票据方式:税率为13%的专票(包含运费,一票制结算)
2.9.3支付方式: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含商业承兑汇票)。乙方应在收取款项前向甲方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9.4首次合作需按合同条款《第十三条:履约保证》执行。
3.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企业要求
有意合作的企业,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能(设备设施运维服务及维护保养等),具备依法经营和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备良好的历史经营业绩等。
3.1.2资质要求/相关行政许可
供应商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上传扫描彩色PDF格式)。
3.2.1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供应商近3年(2022年2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销售业绩,并至少提供1项类似产品销售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附合同)。
3.3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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