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巢湖生态清淤及湿地修复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无标题文档 巢湖生态清淤及湿地修复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巢湖生态清淤及湿地修复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巢湖生态清淤及湿地修复一期工程项目立项的复函》,合发改资环[2025]232号 1.4
招标人:安徽省巢湖管理局 1.5项目业主:安徽省巢湖管理局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巢湖生态清淤及湿地修复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BFABZ00707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BFABZ00707 2.5建设地点:合肥市 2.6建设规模:
(1)底泥清淤疏浚工程,清淤面积约10.45km2,生态清淤工程量约410万m3;
(2)底泥固结转运工程,建成2座底泥处理中心,年处理能力105万m3;
(3)尾水净化处理工程,日处理尾水能力2万m3,预计产生2100万m3尾水;
(4)湖滨湿地修复工程,构筑湖滨湿地,修复湿地1.82km2。 2.7项目投资估算:约5.37亿元 2.8(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1)巢湖生态清淤及湿地修复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签订后90日历日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及图纸,并满足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审批要求;
(2)巢湖生态清淤及湿地修复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15日历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概算及图纸,并满足初步设计审查、审批要求;
(3)专题编制:专题包含但不限于用地预审、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洪水影响评价、通航影响评价、风景名胜区不可避让、生态红线不可避让等,满足项目审批需求;
(4)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批复1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并提供招标工程量及技术条款;
(5)编制巢湖生态清淤及湿地修复工程总体方案:合同签订后90日历日内,完成总体方案编制工作。 2.9招标范围:
(1)编制巢湖生态清淤及湿地修复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根据可研及设计需要进行必要的工程勘察工作(包括底泥监测及初勘和详勘);相关专题的编制(包括不限于用地预审、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洪水影响评价、通航影响评价、风景名胜区不可避让、生态红线不可避让等,以满足审查审批需要),协助组织及配合审查工作;必要的科研试验(包括但不限于巢湖底泥特征相关研究、湖内湿地构建相关研究、清淤尾水处置相关研究等);工程建设与验收期间需勘察设计单位配合的各种相关服务与工作。
(2)编制巢湖生态清淤及湿地修复工程总体方案,明确全湖高风险底泥分布范围,完成全湖整体生态清淤及湿地修复和分期实施方案。 2.10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其他:本项目概算约为3268.8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1)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