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电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配套生态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华电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配套生态治理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阿拉善盟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开会研究确定本项目招标人为内蒙古阿拉善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方式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阿左旗超格图胡热苏木敦都高勒嘎查、巴润别立镇沙日霍德嘎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巴彦木仁苏木乌兰布和查、巴彦树贵嘎查;
2、招标内容及规模:完成生态治理面积15.8万亩(工程内容包括乔木栽植、灌木植苗、网围栏、工程固沙),辅以抚育管护3年;
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作业设计编制、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管护、移交;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5、工期要求:计划开工工期:2025年04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总工期:1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为准,管护期三年,管护期:2025年11月-2028年11月,管护期时间以实际竣工验收之日起开始)
6、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设计文件内容和深度应符合林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2)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8、最高限价:26415.65万元(其中,施工费25948.58万元,作业设计费为467.07万元)
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给定的招标控制价,施工部分投标报价总价和作业设计部分投标报价总价均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论处。
9、开评标方式:远程异地开评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1)林木(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农林行业(林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林业或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投标人出具的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项目承诺书为准,承诺书须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按给定格式附在投标文件中),并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一并附在投标文件中);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人;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林业或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或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建筑师必须是在网上能查询的该企业的注册建筑师,并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一并附在投标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