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中心医院(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部医院)(一期)项目监理公告
成都市中心医院(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部医院)(一期)项目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市中心医院(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部医院)(一期)项目监理 / 标段已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成发改政务审批【2024】8号,成发改政务审批函【2024】11号,成发改政务审批【2024】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医疗健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发改政务审批【2024】8号,成发改政务审批函【2024】11号,成发改政务审批【2024】2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龙泉驿区洪安镇长伍村和洛带镇宝胜村。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659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05900平方米(包括门急诊医技住院大楼一期、科教综合楼、动物楼、发热门诊楼、传染病大楼、管理后勤综合楼、液氧站、物资库房、污水处理站及垃圾站、门房、出地面楼电梯等),地下建筑面积约60000平方米(包括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医疗及配套用房、设备用房、人防中心医院、物管用房等),并对预留用地进行覆绿植草。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医疗专项工程、配套总平工程等。
2.3招标范围:成都市中心医院(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部医院)(一期) 项目所有工作内容的监理(不含施工阶段费用控制管理工作内容,由招标人另行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
2.4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暂定57个月(具体为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质量保修期满(含防水)、财务决算完之后并办理移交手续后为止。其中施工工期为990个日历天,实际开始实施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通知中确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2.5质量等级: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及标准的合格要求。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3.1.1 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5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无(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