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永兴东大街和规划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兴东大街和规划路道路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永兴东大街和规划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张经审字【2025】4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占比 /,财政资金占比 100% ,招标人为 张家口众联国控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张家口垣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750.26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1477.55 万元;建设规模:新建永兴东大街(南华嘉园南侧路段)全长337.796米,宽30.00米;新建规划路(永兴东大街至朝阳东大街)全长468.498米,宽20.00米;配套建设道路及便道,铺设雨水管网及污水管网,安装路灯、交通安全设施并砌筑道路两侧挡墙等 , 建设地点: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 。计划监理服务期限: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274 个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永兴东大街和规划路道路工程量清单、图纸全部内容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2.2 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执行(冀建工〔2017〕62号)文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担任一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当需要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总监理工程师时,须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张家口市区域内,且最多不得超过2项;
3、
(1)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印章(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及劳动合同或聘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