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十五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编制项目公告
甘肃省“十五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诺天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的委托,对甘肃省“十五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编制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甘肃省“十五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编制项目;
2、项目编号:zntzdl-2025-022;
3、预算金额:30.00万元;
4、最高限价:30.00万元;
5、磋商内容:着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大战略政策,分析研判我省生态环境质量发展趋势,结合环境管理需求,按要求对“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成效进行评估,对“十五五”生态环境监测业务与网络进行优化,理清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管理现状和问题,围绕“保真”和“打假”研究提出“十五五”工作思路和任务措施,进一步健全监测评价体系,积极谋划“十五五”生态环境监测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履约开始至验收完成。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原件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4)供应商(法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除法人外)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格式自拟);
(6)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