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锦绣嘉苑南侧道路、停车场及雨水管道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锦绣嘉苑南侧道路、停车场及雨水管道提升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 ”中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人:射阳县海盛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1.2工程名称:锦绣嘉苑南侧道路、停车场及雨水管道提升工程。
1.3工程地点:射阳县临海镇境内。
1.4工程内容:锦绣嘉苑小区南侧道路、停车场及雨水管道工程。(详见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1.5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58.708385万元。
1.6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4月。
1.7工期要求:30日历天。
1.8资金来源: 自筹。
1.9质量标准:合格。
1.10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目负责人资格和等级: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④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从2024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格式自拟,但应充分体现退休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除项目负责人的其他项目部人员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