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15万吨年顺酐装置破乳剂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15万吨/年顺酐装置破乳剂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DSD-YLSH-2025-A0010T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15万吨/年顺酐装置破乳剂采购,招标人为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15万吨/年顺酐装置破乳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产业园区,项目投资建设4000万吨/年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实行总体规划,分两期实施,一期项目主要建设2000万吨/年炼油,300万吨/年乙烯、300万吨/年混合二甲苯,以及汽油、航空煤油、柴油、乙二醇、HDPE、UHMWPE、PP、EVA/LDPE和ABS等深加工装置。
2.2 招标范围: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15万吨/年顺酐装置破乳剂采购,采购数量:15万吨/年顺酐装置设计年用量100t(设计年用量仅供参考),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货物的生产制造、检测、包装、运输、保险、售后服务、税费(税率按国家现行规定)、知识产权费等所有费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2.3 交货期:根据招标人使用要求分批到货,预计首批到货时间2025年07月20日。
2.4 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2.5 交货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石化项目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的生产制造厂家或进口品牌代理商,营业年限不少于3年(自注册之日起)。
3.2投标人需具有与此次采购货物的供货能力,应提供相应的资质文件、专利证书或专有技术证书。如属技术转让的产品,需提供原开发单位的鉴定、测试报告以及转让证明。如为进口产品,应提供原产地证明及海关相关文件。投标方产品如涉及危险化学品,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3.3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能力提供项目所需服务。国内品牌必须生产制造厂家直接投标,严禁授权代理商投标;进口品牌如需要代理商投标,必须是省级及以上区域代理商投标,严禁指定项目代理商投标,严禁代理商再次授权下级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