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市新站区排水管网排查整治完善工程二期项目经理部钢筋混凝土管采购竞争性谈判招标文件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
合肥市新站区排水管网排查整治完善工程二期项目经理部工程
钢筋混凝土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CR24(2025)-AHJCFZX-WZCG-036-01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合肥市新站区排水管网排查整治完善工程二期-1标段项目经理部,已完成施工准备工作,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计价拨款,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钢筋混凝土管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次施工范围为新站区排水管网排查整治完善工程一期-2标段,共有6个排水户及6个积涝点(分别为三元小区、天元新城、清华名苑、陶冲湖别院、家天下北郡、陶冲湖城市广场6个排水户及天水路下穿铁路积涝点、荆山路168学校西门积涝点、轨道3号线方庙地铁站积涝点、魏武路与东方大道积涝点、龙门岭路与澥河路交口、铜陵北路与礼河路交口等积涝点、二十埠河、板桥河等岸堤修复6个积涝点)。项目合同开工日期为2025年3月,项目预计完工日期为2026年3月。
合同工期: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5年3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3月15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360天。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竞谈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7)《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钢筋混凝土管HG-01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具备最先进的生产工艺以及完整的生产线,需要能满足招标人对投标物资需求的时效性以及质量保证。
(3)财务能力: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 2022 年-2024 年连续两年财务相关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未发生连续两年亏损情况(按净利润判定),2024年 12 月之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具有CMA/CNAS/CAL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需提供不少于一份近三年(2022/2023/2024)满足招标文件物资技术要求的质量检测报告。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