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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4-1 数据编号: 791433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北大黑片区生态修复项目配套市政工程-(朝阳路)、(大树湾路)一期、(听涛路)一期施工2025-04-01


一、招标条件
大黑片区生态修复项目配套市政工程-朝阳路、大黑片区生态修复项目配套市政工程-大树湾路一期、大黑片区生态修复项目配套市政工程-听涛路一期已由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11-420502-04-01-628004、2311-420502-04-01-973730、2311-420502-04-01-47789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宜昌城市更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宜昌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标段名称:大黑片区生态修复项目配套市政工程--朝阳路、大树湾路一期、听涛路一期施工
2、建设地点:宜昌市西陵区大树湾村、黑虎山村
3、项目概况及规模:
(1)朝阳路:该道路(大树湾路-听涛路)起于大树湾路,止于听涛路,全长836米,城市次干道,红线宽25米,双向4车道。
(2)大树湾路一期:该道路起于中南路,止于居住地块交界线,全长830米,规划为城市主干道,红线宽36米,双向6车道。
(3)听涛路一期:该道路起于中南路,止于朝阳路交叉路口,全长450米,规划为城市次干道,红线宽25米,双向4车道。
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海绵城市、管线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及路灯和治安监控基础等各类管线预埋管及连接井等相关附属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6、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并创宜昌市优质工程奖,至少一个项目获得湖北省优质工程奖。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较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资质需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非联合体投标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联合体投标的,承担大树湾路一期建设任务的单位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承担朝阳路、听涛路一期建设任务的单位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建设任务)(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满足条件时,可兼任本项目三条道路其中一条道路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承担大树湾路一期、朝阳路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拟承担听涛路一期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6、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承担大树湾路一期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拟承担朝阳路、听涛路一期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
(1)拟承担大树湾路一期人员配置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互相兼任。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①若本项目中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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